醉卧笔尖IP属地:吉林·延边 发布于40分钟前
但(dan)值得(de)注意的是,南(nan)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(📴)代理总干事(👌)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(🔰)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li),“周亚(ya)平左(zuo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(quan)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(🐨)收(😔)(shou)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(cha)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💕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(🔶)等娱(👞)乐(🔁)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da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(ban)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(🍌)归周亚(🍝)平个人公司所有(🙅)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(fa)起的大量(🦓)(liang)诉讼(🌋)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(📸)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(🍳)平利用职务之(🛅)便为其个人公(🛃)司(🏧)谋取(🍊)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nian)月(🦁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(yi)份民事判决书显示(🙆)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(zhi)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(shi)作品的侵(qin)权(🐱)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(yin)集(ji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(cheng)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🎮)理(🉐)条例》第二十条(🧞)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(zuo)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(🚢)中鸟(niao)人公司(🥄)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